3)第一千二百二十九章 我不后悔!_重生之神级大富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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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合做那第七人。

  刘明发现,有两个人倒是比较合适,其中一人是他的干女儿,叫吴芬芬。

  吴芬芬是香港吴家吴启华的女儿,很可爱。当初刘明和吴家闹了不愉快,去了趟吴家,看到这小女孩非常可爱,就认她做了干女儿,可后来联系就少了。

  这小姑娘虽然年纪不大,但刘明当初认她做女儿,只是一时兴起。

  现在以莫大神通观察,却发现她天资不凡,竟然极其适合修炼。刘明就动了心思。

  还有一人叫凌月,也是刘明在香港遇到的。

  当初凌月家里特穷,母亲重病,她弟弟都不愿意回去看一眼,而是跟着一个有钱的女人胡搞乱搞。

  刘明后来带着她去了赌场,随意赢了点,给她买了别墅车子,还给了数亿华夏币,让她过上了有钱人的生活。

  自那以后,凌月心里哪还容得下别的男人?

  她整天无所事事,心里充斥着那个男人的身影,然后只能以旅游来麻痹自己。

  现在,她倒是有机会看到那个男人。但是,她只不过是地球生灵中的一员而已。

  ……

  “唉,我这么平凡的一个人,他肯定早已把我忘记了!”

  凌月开着跑车,来到了一家很普通的饭馆前停下,进去吃饭。

  饭馆老板是个少妇,和凌月很熟,笑道:“凌小姐来啦,还是老样子?”

  凌月点头,然后坐在某个靠窗户的座位上,托着下巴。

  这是她最长来吃饭的地方,这个座位也是她一直坐的。

  每次坐下后,她都会托着下巴,吃吃看着前面,即便前面是空位子,没有人。

  但凌月知道,那个人就坐在自己对面,他的身影,就在自己脑海里。

  原来刘明当初和她来过这儿吃饭。这儿,已经成了她最后的一丝回忆了。

  其他许多回忆都在赌场里,凌月不喜欢去赌场,自然不去。

  老板亲自上了菜,坐在凌月身边,呵呵笑道:“又想他了?”

  凌月轻轻点头,老板叹了口气道:“凌月,不是我说你,他跟我们,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前段时间他显露真形,简直就是神。别怪姐姐说实话,你我都只是普通人,人跟神,是没有可能的。”

  “神么?”

  不知道何时,凌月满脸泪水了。

  她哽咽道:“其实,他真的是神,是我自作多情了!”

  接下来的日子,凌月每天都到这儿来吃饭,一直过了五年。

  少妇已经变成了熟女,看着凌月日渐憔悴,她叹气道:“傻丫头,你这是何苦呢?为了他,值得么?”

  凌月眨着眼:“为什么不值得?好啦李姐,别说这些了,继续老样子!”

  一晃二十年过去了。

  熟女已经变成了黄脸婆,凌月也有四十多岁了。

  她未老先衰,头发已经白了一些。

  但她依然每次都来,每次都点老样子。

  黄脸婆一看到她,就摇头叹气:“傻丫头啊傻丫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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