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67章 另一个我4_所有人都不正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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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块,利用强大的逻辑思维和想象力描绘出整幅图全貌。

  时夜正在审视案发现场,bill也在打量时夜,这一瞬间他心里有了定论,恐怕时夜就是那种聪明人。

  阿坤的杀人瘾多年难愈,手法全凭心情、现场环境以及作案时间的长短,有时候杀人时间充裕,阿坤会将尸体解剖并摆好姿势,或是模仿曾经红极一时的变态杀人犯。

  在阿坤这样的老手心里,杀人已经不是一时冲动的产物,而是一种享受,是艺术。而且为了有时间以更多的形式完成这样的艺术品,阿坤会事先做很久的功课,他会锁定一个目标,会跟踪这个人,会调查这个人的个人爱好兴趣、作息时间,甚至还会先一步到这个人的家里查探几次,将一切用得到的细节摸清。

  也正是因为阿坤的这种事先谨慎部署的习惯,前一晚他的“即兴创作”才会打破bill的步调,也正是因为如此冒险,多年来头一次出现了目击者。

  只是此时此刻在bill眼中,那目击者已经瞬间成为第二危险……

  bill迈开腿果断的走到池边,就站在那块干净的地方,蹲下身,看了一眼伤口,再抬眼时正对上时夜的目光。

  两个人同时笑了。

  bill说道:“谋杀。手术刀。”

  时夜:“借刀杀人,嫁祸,三家人都逃不掉嫌疑。”

  这句话令bill暂时松了口气。他默默垂眼,这样想着,显然在上了电子锁的主卧室里下手,多半会来自熟悉主人家的凶徒,而且有嫁祸嫌疑。

  如果就这个方向查下去,应该不会想到阿坤。

  这之后半天就是水泄不通的盘问,这是一个庞大的工作,前一晚光是在宴请名单上出现的宾客就不下一百人,而且大多数人喝高了宿醉到第二天,对前一天晚上自己的准确来去时间,什么时候做了什么事,都是一头雾水,前言不搭后语,这直接增加了警方的工作量。

  相比这些人,bill却准确的记住自己的时间表,只是悄悄擦掉了上楼的小插曲,而且就自己为何将时间记得如此清楚做了非常合理的解释。

  “我从不沾酒精,一是没有这个习惯,二是工作需要。急诊室随时会急call,就算是休假也要保持二十四小时standby,绝对清醒,绝对冷静客观,而且随时都会在抢救失败之后要向死者家属宣布死亡时间,所以我对时间额外敏感。”

  可事实上,bill表面的冷静自持只能维持到他踏进家门的那一刻。

  屋里亮着灯,阿坤就等在客厅,笑着看他,一副天塌下来也有高个子顶住的淡定从容。

  等bill走进,阿坤才放下翘起的二郎腿,抬起手:“名单?”

  bill闭了闭眼,在心里叹了口气,从大衣的怀里掏出一个牛皮纸袋,里面塞着几张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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