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322章 危难之处显身手_我的青葱岁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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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过去。

  在一个岔路口时,老郑停了车,在地面上看了起来

  “这个应该不是,你看这个车辙应该是警车留下的,在就没有最近车开过去的痕迹了,我们再往前走吧!”老郑说话时,眼睛是亮的。

  “忘语,是这个岔路。你看这里有两个新车辙。”又经过一个岔路口,老郑兴奋了起来。

  忘语耳朵灵,听见前面有警笛声,没和老郑打招呼,骑着自行车就往这个岔路上赶了过去。老郑也赶紧骑上了车,紧跟忘语而来。

  他们来到现场时,警察已经控制住了局面。吴艳丽衣着有些凌乱,头发也都蓬松着,正在被那个开出租的逃犯用枪劫持着。

  “你们都别过来,反正我也是个死,再过来我就杀了她,正好带着她上路,让她给我做垫背的。”逃犯歇斯底里地喊。

  “来了啊老郑,这小子劫持了人质,我们正请示呢。这小子是个杀人逃犯,身份已经查实了。”一个和老郑认识警察对老郑说。

  ……………

  “好汉啊,你放过我女儿吧,要不你把我换过来不行吗?我就这一个孩子。”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,老郑竟然没有穿棉衣,上身只穿了件儿衬衣,哀嚎着向那个逃犯爬了过去。

  “你别过来啊!别过来,不然我先打死她然后我再自杀。”逃犯被这个突然出现,自称是被她劫持人质父亲的人给弄傻了。

  “这老郑咋了?”

  “那女的是她女儿?”

  “他这是干啥啊!怎么把衣服还脱了呢!”

  随着其他警车的陆续赶来,周围已经完全被警察包围了。

  ……………

  逃犯越来越绝望,他看到自己已经基本没有了逃走的希望了。就对老郑喊到:“别演戏了,你就是个警察,既然来送死我就先毙了你!”

  枪口刚离开吴艳丽,一条像猎犬一样的影子从后面儿扑了上来。枪声还是响了,吴艳丽在失去意识之前,认出了来为她挡住了枪口的那个人是忘语。

  这个案子就这样破了。老郑看见忘语偷偷摸到了逃犯身后,就配合着他演了一场不完美的戏。他并没有指望着能骗过持枪的歹徒,只是想拖延一下时间,给忘语制造机会。

  后来结案时,认定那个逃犯畏罪自杀。吴艳丽真就拜了老郑当了干爹,老郑也因为这件事儿又立了功。

  一个偶然机会,吴艳丽和我说起过和忘语的这段往事。她说喝酒的时候听老郑跟她说过,那天因为怕刺激到那个持枪的逃犯,才把警服给脱了的。他没想骗过那个逃犯,只是不想过份地激怒他。还有那个逃犯也不是畏罪自杀的,就在逃犯调转枪口的那一瞬间,忘语飞身插在了吴艳丽和逃犯之间,忘语一只手握住了歹徒持枪的手,一只手化成拳击打他的后脑。老郑也在那时纵身跃起,伸手抓住歹徒拿枪的手并且向上推,这样当时就有三只手同时触动过那把枪。枪响了,子弹从逃犯下颚处射了进去。

  吴艳丽没想到自己学个开车,考个车票儿竟然还有这么多曲折。也通过这件事儿,她和忘语成了生死之交。

  忘语不只得到了一个比亲姐姐还亲的吴艳丽,而且他还俘获了另一个小迷妹的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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